|
澳洲家庭類配額
移民部長盧鐸日前宣布每年增加4000個父母團聚名額的建議,并且計畫稍后在國會提出立法,引進“自費”制度,因已獲民主黨支持,估可以順利立法。
增加的名額,有3500個撥給新的“自費”制度,余下500個則屬現時無條件的制度,令這類名額增至1000個。“自費”父母移民可選擇分兩期付款。一次過付衛生收費,每人為2.5萬元,18歲以下則1050元,可得永久居留簽証。
分兩期付款,先付1.5萬元,可得臨時居留簽証,父母有權享用國民保健福利及工作權利。期內父母可在任何時間申請永居簽証,到時再繳付余下1萬元。
“自費”父母移民的贊助人仍須繳付1萬元按金,保証子女會援助主申請人,而次申請人成人則為4000元。分兩期付款者,在申請永居時須繳付1萬元按金。
在海外的父母,可以申請新的類別,但已在澳洲的父母,只有老邁的才有資格申請,即是男性65歲或以上,女性62歲或以上。目前已申請輪候的父母,可以改申請“自費”臨時或永久居留父母簽証。
新舊父母簽証類別均要先付簽証申請費,澳洲海外申請收1175元,在澳洲境內申請1745元。立法程序須時,但移民部將在未來數月去信現時輪候的人士,通知有新安排,如果法案通過,將會推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