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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程序:
1.向我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或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索取《博士后申請表》等有關申請資料。
2.請我使(領)館教育處(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推荐意見》表上簽署意見。由我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或申請人本人直接遞交國內所申請單位審批。
3.申請人如對國內有關單位的情況不了解,可以通過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幫助推荐,為其聯系做博士后的單位。
應遞交的申請材料:
ヾ《博士后申請表》﹔
ゝ《專家推荐信》﹔
ゞ博士學位証書復印件或通過博士論文的有關証明材料﹔
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推荐意見》(現在國外的留學博士應提 供)﹔
ぁ《留學博士回國做博士后意向書》(凡需要全國博士后管委會辦公室幫助其向國內有關單位推荐的留學博士必須提供)。 中國博士后流動站信息
回國申請做博士后請聯系咨詢:廣州留學人員服務管理中心回國服務部,電話:83568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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